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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滥用上诉权谋求不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首先应明确被告人享有无因上诉的权利;其次要厘清上诉权行使的不同情况,即由于存在新事实、新理由或新证据而提起上诉与被告人对裁判无争议但因试图拖延时间而提起上诉;再次可针对不同情形,采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与量刑协商程序、明确上诉审查内容、限制量刑优惠等多种方式,限制被告人上诉权的行使边界,进而解决权利滥用问题,逐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目 录
一、我国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立法规定与理论分析 4
(一)立法规定 4
(二)理论分析 5
二、我国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行使情况与困境表现 6
(一)行使情况 6
(二)困境表现 6
三、域外相关制度中被告人上诉权的立法规定与借鉴意义 7
(一)英美法系国家 7
(二)大陆法系国家 8
四、我国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边界限定与机制保障 9
(一)边界限定 9
(二)机制保障 10
1、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10
2、完善量刑协商制度 10
3、明确上诉审查内容 11
4、限制量刑优惠 11
五、结语 12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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