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机密”是用来掩盖罪行的时候,对它的揭露无论是谁都是正义的。 为维基泄密网站工作的有黑客、政府工作人员、记者、工程师、法律人士、视频加密专业人士等等。但是他们都是“义工”,有些人甚至是从家里拿钱来维持工作中的日常开销,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披露真相,人们为什么会没有报酬都要从事这项“泄密”工作呢?这只能说美国政府的公信力已经严重缺失,人们不再相信政府说的话了!
随着政府将越来越多的文件定义为机密文件,民众的知情权则降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机密法,但是应该科学看待政府工作人员泄密的行为。当机密成为掩盖罪行的工具之时,它就成为了统治阶级的罪恶工具,对这种“机密”的披露无论是谁都是正义的。倒行逆施的做法只会引来人民的不满情绪,丧失政府公信力。维基网披露的一则消息称:[4] 国际原子能机构曾多次警告日本政府,它的核电站存在安全隐患,但日本官方对此问题却一直视而不见,以至在此次大地震中酿下惨剧。这些信函确实属于国家机密,但是这些机密包含了日本政府不负责任的错误行为,所以将其挖出来置于公众的视野下,让日本政府引以为鉴,这绝对是正确的做法,这种泄密行为本身就是对民众有益的。对于这类文件的泄密,无论是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我认为都不应该追究其责任。因为美国政府一向标榜“人权大于主权”,人民的合法权力是高于国家主权的,更何况是区区的面子呢。
2.政府只有主动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才能有保密的主动权。
1971年,美国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在一份文件中定义了这样的平衡:“真正有效的内部安全系统的特点在于,能够最大程度地披露信息,并承认只有当可信度能够维持时,机密才能够被最好的保存。”
上述这些话虽是40年前说的,但对于今天的政府仍然是最好的忠告。以“人权高于主权”自居的美国政府,要想使国家机密得到局部隐藏,就必须满足公众知情权,主动将民众可以知道并且应该知道的国家机密公布出来。所有信息如果都在网络上“裸奔”绝对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政府当然有权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提升自身公心力,是必须的做法。也是政府获得主动权的最好方法。
与本人论文的同题研究很少,间接的相近的研究有:刘仰在其论文《从“维基泄密”看美国新闻自由》(红旗文稿 2010年第16期)、《维基泄密与民主监督》中发表观点:“维基泄密”是对美国“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招牌的一个嘲讽和打击。阐述了美国传统媒体普遍具有政治倾向;赵晨在其论文《“维基泄密”:网民的情报站》(世界知识2010年第17期)中,从信息加密的角度详细介绍了 “维基泄密”得以“虚拟化办公”的科学原理;胡泳在《维基泄密》(商务周刊 2010年 第18期)中引用了阿桑奇的原话:“五个人的小组向公众公布的秘密比世界其他媒体加起来公布的还要多”,以此阐述了网络媒体较传统媒体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与对传统媒体提出的巨大挑战。
凤凰网评论频道:《胡泳:维基泄密—技术与新闻的交叉地》中这样描写,国家有秘密要守,但却无力阻止秘密的泄露;无国界的新闻组织决定如何披露秘密,而全国性报纸夹在其中,充当为两方牵线谈判的角色。
凤凰网咨询频道:美国时事评论员称“维基泄密”是美国政府的失误,保密是政府的职责。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网络文章和视频资料,从如何能让政府更加透明、民主的角度出发,进行了较为客观的论证。
从 “维基”揭露出的大批量美国政府不为人知的秘密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政府对于传统媒体的长期控制状态, 并且我在网络上找到一篇1989年刊登在《解放军报》上的文章《怪哉!美国人不宜听“美国之音”》,讲述了长期以来美国政府不准许美国民众收听“美国之音”的事情,从这一事实也可以充分看出美国的新闻媒体长期受到政府的控制,公民的新闻自由只是局部的新闻自由。
对于“维基”事件的研究很多,本文拟在提供一些认知,力争把握问题的本质,兼容事件的多元观点,希望与读者达成某种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