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0856 |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x) |
摘 要
居住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文简称《民法典》)新增内容,自我国从立法层面将其确认后,居住权制度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所谓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其立法目的既是为了发挥住宅的社会保障属性,保障弱势群体,使得人人有所居,也是为了尊重住宅所有人的意愿充分发挥住宅的财产属性,使得房屋资源不至于被搁置下来以致造成浪费。由于我国宅基地的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流转的局限同时随着土地改革的推进,目前的宅基地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纠纷和问题,宅基地资源紧缺与闲置浪费两个看似矛盾的问题同时存在,宅基地上房屋的有效利用率也难免降低,这并不符和目前推出的新政策即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该文拟通过讨论在宅基地上房屋设立居住权这一方向,旨在为解决宅基地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途径,以及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率的同时扩大居住权的适用范围,发挥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功用,切实的保护农民的财产利益。为此,本文将首先对我国宅基地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行简单的梳理,并简单阐述对近年来来宅基地改革的目的及意义所在;其次本文将对居住权合同的构造以及将对宅基地上房屋设立居住权这一措施的价值所在;最后本文将对宅基地上房屋设立居住权合同的效力进行讨论。
关键词:宅基地; 居住权; 合同效力
目 录
引言 5
(一) 研究方法 5
(二) 研究意义 5
(三) 文献综述 5
一、宅基地制度的发展及其目的 5
(一)宅基地制度的设立与发展 5
(二) 宅基地制度的立法目的 6
二、 居住权构造及其在解决宅基地上房屋问题的价值 7
(一) 我国现行居住权要素 7
(二) 居住权的设立与消灭 8
(三) 居住权在解决宅基地上房屋问题的价值 9
三、 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合同的效力 10
(一) 居住权合同合法有效的要件 10
(二)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合同的效力 11
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