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0640 |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x) |
摘要:一直以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模糊与不明确性在准确司法上难度较大。正值新冠疫情时期,我们更应做好相关理论研究,以此更好指导实践。
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结合新型冠状流行病的时事,指出本罪在法律中的问题和犯罪的适用性,在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解释这些问题的原因;阐述在新型冠状肺炎流行病中,这种犯罪的适用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最后提出了改进、完善该罪相关法律规定在适用新冠疫情的办法。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新冠疫情背景下适用的不足。对该罪在危害公共安全章节中的现状及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论述。本罪主体的认定尤为重要,针对该问题,笔者提出要使主体认定明确化和精准化。
第二部分涉及该罪与其他在实践中容易混淆的犯罪之间的区别。当前犯罪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构成要素的含混不清使该犯罪容易与其他犯罪混为一谈,导致司法适用不当,损害了司法权威。在本文中,笔者结合了新型冠状肺炎流行病的时事,重点探讨本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相似点与区别。
第三部分介绍了在新型冠状肺炎流行病背景下将相关法律法规应用于该犯罪的建议。这种犯罪的模糊性使司法适用面临困难,但这是法律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内容,使之具体化。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体 区别 具体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 言 1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概述 2
(一)新冠疫情下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制变化 2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的问题及其来源 2
1.该罪的补充性使其内容与表现形式模糊化 2
2.确定的犯罪与现实发展是该罪中问题的主要来源 3
(三)新冠疫情中该罪适用主体的确定 3
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抵抗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措施行为的认定 4
2.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人抵抗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措施行为的认定 5
3.一般人员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认定 6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6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区别 6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罪的区别 7
三、新冠疫情下准确适用司法的建议及改进 8
(一)打击疫情犯罪应多“点”开花 8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改进构想 9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