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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网络直播产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观众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关注各类主播,并通过网络直播打赏表达对主播的喜爱。随着互联网使用的普及,许多未成年人也成为了网络直播打赏中的一员。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缺乏认知力和自控力的未成年人,容易冲动消费,作出巨额打赏行为,进而引发网络直播平台、主播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对网络直播三方主体间法律关系的理解是解决纠纷、寻求救济的前提。故本文将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人和主播三方间的法律关系出发,重点分析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及打赏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并据此寻求救济途径,提出部分建议。
关键词:网络直播打赏; 未成年人; 法律关系;合同效力
目 录
一、网络直播打赏中的法律关系 5
(一)网络直播平台与主播间的法律关系 5
(二)网络直播平台与打赏人间的法律关系 5
(三)打赏人与主播间的法律关系 6
1、服务合同说 6
2、赠与合同说 6
3、区分说 7
4、小结 7
二、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的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 8
(一)未成年人赠与行为与其智力水平是否适应的界定 8
(二)未成年人打赏行为形成的赠与合同效力 9
三、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的救济途径 9
(一)赠与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 9
(二)赠与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10
(三)网络直播平台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0
四、对网络直播打赏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 11
(一)强化网络直播平台监管 11
(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管理 11
(三)构建打赏反悔机制 11
五、结语 12
参考文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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